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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在环保厅网站上回应对于溆浦县环保局的举报时,“无意”中曝光了进人潜规则——— 溆浦县直机关进人普遍要收“押金”(或“集资款”)1万元到2万元,甚至还有人交了钱都没班上。
6月18日,有人在湖南省环保厅网站发帖《关于湖南溆浦县环保局向长进同志的情况反映》,发帖人自称是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的工作人员。投诉称:“凡新进来的人员都必须向局里暂借一万元,说好连本带息归还。听说是支持局里工作,也就都交了。可过去了近八年,我们问了他几次,他说不还了。”
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7月22日对此做出回应,“经查证: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收钱的问题确实存在,早在1999年王修榜任溆浦县环保局长时就规定:凡新进环保局人员每人必须向局里交1万元押金或集资款。向长进于2003年6月到任后也一直沿袭前面做法,但给新进人员都出具了借据。据了解,溆浦县大多数县直单位采取了这种做法,有的单位每人收取2万元,有的收了钱还无班可上。”
记者28日晚查询湖南省环保厅网站时发现这个投诉的帖子已经被删除了,但还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的缓存页面看到它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